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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构建和谐辽宁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9-12-11 17:54:27来源: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构建和谐辽宁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和谐辽宁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构建和谐辽宁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和谐辽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紧紧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力解决构建和谐辽宁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努力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构建和谐辽宁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上的需求。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坚持注重社会公平,兼顾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坚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构建和谐辽宁既是振兴老工业基地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也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任务。要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构建和谐辽宁,在构建和谐辽宁中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 构建和谐辽宁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发展提高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顺应民意、着眼民生,从当前群众最紧迫、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力争用1至2年时间,切实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些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辽宁进程中受益。 二、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夯实构建和谐辽宁的物质基础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要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妨碍发展的做法,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到2010年前,把辽宁基本建成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新的重要增长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增幅要达到乃至超过沿海发达地区的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发达地区平均水平。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要紧紧抓住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环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突破口,加快推进地方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力争2005年我省地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面达到70%以上,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统筹兼顾,深化各领域改革。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积极引进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进一步加强沿海港口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和临港经济,努力在建设出口加工区和扩大港区联动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努力提升内陆、腹地开放水平,促进形成开放带动,并以腹地经济发展支撑大开放的新格局。抓好软环境建设,为扩大开放提供保障。 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努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加快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以大连为龙头的辽东半岛开放型经济区和辽西地区的建设,通过推动各经济板块互连互动、协调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辽宁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制定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动发展规划,加快贫困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下力气扭转县域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坚持以工业理念谋划农村经济发展,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的方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加快城市资本向县域流动,走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加大农村资源的开发力度。面向市场,发挥优势,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 三、认真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关系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 努力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要加快解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整体改造,在近两年内要解决好824万平方米、涉及近百万困难群众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问题。继续做好对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到200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加快推进供暖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机制,把城市低保对象的冬季采暖费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合理使用专项调节资金,确保困难群众过冬。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农村贫困户的住房难问题,逐步翻建或维修农村特困户的危房、险房。 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和工作体系。重点援助就业困难群体,确保给每个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提供1个就业岗位。实施“创业行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和就业方式,开辟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制定相关政策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就业立法,使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全省每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下。增加面向困难群众、下岗职工的小额担保贷款,2005年全省担保贷款规模要达到10亿元以上。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差水平。建立规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加大扶贫开发和扶贫帮困力度。要打好城乡扶贫帮困攻坚战。高度重视城市贫困人口集中居住社区的扶贫救助工作,对破产矿山企业职工家属和下岗职工的集聚地,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功能,逐步解决困难群众的饮水、行路、子女就学、冬季供暖和大病救济等问题。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解决贫困人口的稳定和温饱问题。探索实施整村推进和移民扶贫,使贫困农民尽快脱贫。坚持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制度,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大教育扶贫、科技扶贫的力度,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有效解决群众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困难。要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力争2006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人口面达到85%。进一步扩大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尽快把困难企业职工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畴。着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在2005年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初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购销秩序,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开展“争创全国综治工作先进时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设覆盖广大城乡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广泛开展盛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四级联创”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治安问题,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防止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治安灾害事故,实现全省刑事案件发案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减少,力争在社会安全状况评估结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要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把暴力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作为“严打”重点,力争使全省刑事案件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侦破率有明显提升。开展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凶杀案件高发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犯罪、抢劫盗窃犯罪、“六合彩”地下赌博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及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把预防和减少犯罪融入和谐社区建设。组织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程”。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遏制流窜犯罪。落实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要以有效预防因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上访和民事转刑事案件为重点,着力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前要突出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债务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合理诉求。落实领导包案、听证等各项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乡镇和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构建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为主体的调解网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镇(街)、大事不出县(区)”,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加快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全面推进“网格式”巡逻防范机制,实施做大做强派出所的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群防群治工作方式,发展规范化的保安服务业,政府扶持建立治安防范公益性岗位,不断壮大以治安志愿者为骨干的城市群防群治队伍,提升技术防范水平。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解决农村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要重视涉法涉诉群众的诉求,依法公正办理,及时纠正错误,并查清原因,追究错案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法律的调解作用,扩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调解面,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调解率。经过1至2年的努力,全省涉法涉诉上访数量要明显下降。 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要以“无错案、无瑕疵、无上访、高效率、高质量”和依法遵规、文明礼貌、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快捷便利、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执法为民,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各个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到2006年要实现盛市、县三级考评体系的正常运转。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政法干警执法档案管理,把执法活动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实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要有效解决公安机关存在的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现象;有效防止检察机关存在的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有效提高法院系统引发涉法涉诉上访较多的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规范执行工作;有效杜绝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规范办理程序。推进司法改革。用3年时间,建立并完善贯穿各个执法环节的办案流程管理体系,在全省初步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提升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为,解决野蛮执法、多头执法问题。加大对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上岗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及时调整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系统行风建设,加大对各种违法执法、越权执法、随意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牢固树立使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构建和谐辽宁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和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社会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资源,重点发展以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为主题的红色旅游品牌。开展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小雷锋行动”和“关爱老前辈”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对高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大学生毕业就业指导、大学生生活管理服务和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取2005年我省有两个城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行列。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辽宁,在2005年启动我省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出租车等行业“诚信承诺”试点。继续推进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 丰富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要大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丰富和活跃城乡基层文化生活。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抓好城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到2006年实现全省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全部通广播电视,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到2006年,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配备1台电影放映机。通过开展“万家图书援建”活动,用2至3年时间,使全省半数以上的村得到援建图书。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整合文化资源,重点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文化品牌。 七、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屯。要在全省普遍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屯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屯活动的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建设要面向群众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职能单位的服务要进入社区,建立警务室、社区医疗点、文化体育设施,发展劳动就业、家政服务、扶贫救助等服务业。建立完善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及和谐社区指标体系,力争用2至3年时间,使全省多数社区基本达到和谐社区标准。加强和谐村屯建设,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立终端接收站点,到2006年,试点地区行政村的建站点率要达到80%以上。加强村屯综合性文化场所建设,开展丰富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全省多数村屯的村级自治组织健全、道德风尚良好、治安秩序安定、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监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建立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和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和改善对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公共物品的管理和应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实行听证制度。 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各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发挥所联系的社会阶层与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提供政策和知识咨询服务,反映民意民愿和群众利益诉求,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团体和行业与政府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发挥其在文化、教育、体育、医疗、保舰保险等领域的监证、咨询、代理等服务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鼓励创新政策体系,加速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整合高校资源,举全省之力建设一两所在全国有影响的领军大学;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学习型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县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诚信卫生评价体系,加大行业作风的整治力度。完善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市民健身中心和乡镇体育广场;发展以现代职业体育为核心的体育产业。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健康、生殖健康,稳定我省低生育水平;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 八、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协调运转。“一府两院”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团结合作。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科学决策、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形成团结民主、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和优势。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及程序化。坚持重大问题决策前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巩固发展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宗教的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的工作,促进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和谐。认真开展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扎实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实现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与财政部门分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工会组织体系、维权体系和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建功成才”等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努力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城镇妇女就业创业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发挥妇女组织在“巾帼建功”、“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中的作用。科协、社科联、文联、作协等群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团结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构建和谐辽宁作贡献。 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培养任用机制,全面实行市、县(市、区)和盛市直重要工作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全委会审议表决制度。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三年内把全省县级以上干部培训一遍。实施“千名企业家培养计划”,每年重点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实施“辽宁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集聚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各领域高级专家,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进入我省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实施“辽宁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加快培养大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 九、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强资源节约法规和制度建设,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节约能源资源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的产业和产品。大力推广城乡节水设备和器具,实行工业企业中水回用,抓好农业节水灌溉。严格土地管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引导走集约化建设用地道路。支持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学校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 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要继续开展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扩大集中供热面积,着力解决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施“三年工业污染治理计划”,加大对重点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淘汰一批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城市河段水质,加快建设医疗、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控制噪声污染,实现按功能区达标。在2005年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加强农产品生产生态保护。要合理确定化肥施用量,扩大有机肥施用量。加强农药管理,大力推行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开展农产品土地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对重金属污染严重的耕地,要逐步改变土地用途。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保障食品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要以天然林保护为重点,大力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加快发展“林草畜一体化”特色林业,加快中部平原绿化、速生丰产林发展和南部沿海防护林建设,形成林农复合体系。严格禁止对天然湿地的开发,对已占用的湿地要逐步采取不同方式退还。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实施储量动态监控和采量调控制度,对于无证探采、滥采乱挖、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取缔或责令限期改正。 构建和谐辽宁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定有序、协调发展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构建和谐辽宁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构建和谐辽宁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辽宁的规律。要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作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构建和谐辽宁的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在新时期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和谐辽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着力办好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委构建和谐辽宁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和落实责任制。要把构建和谐辽宁工作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构建和谐辽宁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省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为构建和谐辽宁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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