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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9-12-11 18:28:09来源:作者:
各区、市发改局(财办、财贸局、企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秩序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制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是各级流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为此,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要把该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健全管理体制,设立管理机构,确定管理人员,推动工作开展。   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   为实现对再生资源回收的统一管理,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2007年11月1日以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2007年11月1日前已取得经营资格的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登记期限为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一)备案登记分工及登记机关   1、分工。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在青岛市工商局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在所属区、市工商局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以企业工商执照注册地为准)。   2、登记机关及联系方式。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前楼309室,联系人王世果,电话85911148。 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都要确定并公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公开联系方式和备案程序。   (二)备案登记要求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申请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填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以下简称《登记证明》)。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到所在区、市流通主管部门领取《登记表》,也可到国家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   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备案部门备案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 非法人代表(业主)本人亲自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法人代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业主)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证明》,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证明》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   6、备案登记机关在收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一份报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备案。 7、《登记证明》上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三、其他规定   (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建立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登记台帐,以及登记出售单位或个人情况的有关材料,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备案登记编号。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编号。编号由地区编码和顺序号两部分组成。地区编码为所在地区的国家标准地区代码。各区市行政代码是:市南区370202、市北区370203 、四方区370205、李沧区370213、崂山区370212、黄岛区370211、城阳区370214、即墨市370282、胶州市370281、胶南市370284、平度市370283、莱西市370285。顺序号为登记企业的先后顺序,由各区市按4位自然数编制。如市南区第一家备案登记企业编号为3702020001。   (三)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已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证明是否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买卖等情形;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四)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督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及《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规定,对不执行者一经查实,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为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和信息报送,市建立“月报告”工作制度,请各区、市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备案登记证明》报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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