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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之加快转型:进城或留乡应由农民自己话事
时间:1970-01-01 08:33:31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佚名
一位外来务工者在山头遥望柳州市区(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

  “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城镇化要同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温家宝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5日下午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就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回答记者提问。

  警惕农村用地非农化、非粮化

  在谈到占用农地问题时,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委员、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认为,应防止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城镇化过程当中有很多土地被占之后,在占补平衡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原来很多粮田被占了,盖上楼房了,但是补偿的土地都是一些产量很低、不太适合耕种的边际土地。”钱克明委员说。

  二是要防止农村用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钱克明委员指出,一些土地被某些企业承包后,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十分严重。“原来是耕地,它不用来进行农业生产。即使进行农业生产,原来可能是种粮食的,现在可能改种花卉。长期这样下去,中国的粮食安全就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谈到耕地保护问题时,钱克明委员认为,国家要严格抑制有些地方政府推行“土地财政”的冲动,这种冲动会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侵害,也会影响粮食安全。

  为失地农民建立保障机制

  在谈到土地被征迁后农民的生计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焰认为,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并不仅仅是农民居住形态的变化,还将带来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土地被征迁后,一定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政府、开发商和农民可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共同建立农民的个人账户,等被征迁的农民五六十岁之后,再定期发放养老保险。

  “开村合并”不能只盯着农地

  在谈到有些地方“开村合并”、让农民集中居住的现象时,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贵认为,在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下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但有些地方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激进,只是盯着农民的土地,这是错误的。

  李成贵委员认为,拆村并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要本着几条原则: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二是要搞好规划,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三是要保证这些拆迁并居征地出来的土地归农民,土地所得的绝大部分收入也归农民。 (记者李栋、何涛、张莹、于梦江、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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